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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應社會需要─ 開發社會服務機構的政策研究及倡議能力

15/01/2016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文:黃健偉

 

 

 

香港社會服務在上世紀八、九十年代有長足的發展,因著政府和社會服務界的夥伴合作關係,並配以中央服務規劃機制,社會上的服務需要得以在一套全面的規劃系統中確立,相關政策的研究和倡議,亦很大程度地由這個中央機制去處理。

然而,自二千年開始,統一的規劃機制消失,業界/機構參與政策的研究和倡議機制亦因此被削弱。不少業內同工將此狀況歸咎於整筆撥款機制的衰弱,把原來的五年計劃檢討葬送,令社會上弱勢社群的需要難以為大眾所認知、為政策制定者認可。

多元的社會需要

業內對整筆撥款機制「亦愛亦恨」,難以一概而論。但面對香港社會發展的客觀狀況,傳統弱勢社群的需要漸趨多元化,再難以一種概括劃一的方法歸納和應對。同時,除了傳統以基層為主的服務對象外,社會上出現了很多新的潛在服務使用群組,當中的需要亦非常多元,即使舊有的規劃機制存在,恐怕亦未必能應付。

 

在一個多元需要的社會發展格局中,我們需要的不單是服務提供者,更重要的是一支有敏銳觸覺的隊伍,能針對不同群組的特殊需要,透過有系統的方法,搜証和發掘經驗和數據、客觀研究和分析需要、研判政策環境的機會和阻力、介入政策討論、以及倡議可行的新政策和服務措施。這一種政策介入社會需要的能力,實有待開發。

 
 

從政策層面介入

社會服務機構過往主要以服務提供者的角色,服務社會上有需要的社群。長久以來,不少機構對某一個、或數個特定社群的多元需要,累積了不少經驗和實踐知識,對社區上新出現的問題和需要亦有敏銳觸覺。可惜因為種種原因,機構往往只能作服務的回應,鮮有在政策層面上介入。若機構能針對不同的專項需要、或對不同社群有深入的分析,每一個服務機構都有可能成為該專項或社群的重要政策持分者,甚至專家。開發機構政策研究及倡議能力的策略意義,就是要建立一支兼備服務及政策介入能力的隊伍,只有機構成為重要的政策持分者或專家,社會上不同的服務需要才不被忽略或邊緣化。

 

提升社會服務機構的政策研究及倡議能力

近年有不少機構在重新檢視使命和服務目標時,不約而同地發現機構把自身定位為服務提供者,有時會流於狹窄,限制了自己作為一個有社會使命的民間團體實踐改變社會的可能性。因此,部份機構主動成立研究團隊、或個別與核心服務相關的政策關注組,有些更成立專責部門,專責政策研究及倡議。資源不足而有志於政策倡議的機構,亦動員同工關注政策層面的工作,超越日常的服務提供角色。這些嘗試令人鼓舞,但由於他們都處於起步階段,遇到不少結構上、能力上和技術上的困難。業界需認真思考,切實行動起來,支援和鼓勵更多機構投身政策研究和倡議,全面地在服務和政策層面介入作裝備,為社會帶來積極的改變。

 

為此,社聯期望作出新嘗試,開辦一個名為【社會服務機構政策研究及倡議方略研習班】,目的是要提升參加者的政策研究及倡議能力,同時加強參加者對個別政策課題的了解。我們會分享社聯的政策研究和倡議模式,藉此引導參加者進入一些當下重點的政策領域,引發深入討論,掌握政策研究及倡議的重要元素,包括對問題的認識及研究、對政策環境的認識及判斷、應對問題的政策方案制定、政策持分者的分析和策略考慮等。同時,就個別的政策課題,我們會邀請相關的學者、專家作簡介,讓參加者掌握宏觀的政策課題及分析的技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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