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反歧視法例:社福機構人事管理之議題
簡介
四條香港反歧視法例與人力資源從業員的工作息息相關,許多與人事管理有關的議題都需要留意避免違反相關條例,例如招聘及甄選過程、聘用條款、工作安排、病假缺勤管理、協助有殘疾員工、評估工作表現、終止聘用、工作間的性騷擾等等。平等機會委員會故舉辦是次講座,內容如下:
內容
1.複習現行四條反歧視條例的主要概念
(a)性別歧視條例
(b)殘疾歧視條例
(c)家庭崗位歧視條例
(d)種族歧視條例
2.反歧視法例的主要概念
(a)受法例保障的因素
(b)違法行為:歧視、騷擾、中傷、使人受害的歧視
(c)主要例外情況
(d)適用範疇
(e)法律責任:個人及僱主
3.認識社福機構在人事管理層面可能涉及反歧視法例的議題
詳細資料
課程編號 | : | HRC2018-03 |
日期 | : | 13/07/2018 |
時間 | : | 1430 - 1700 (2.5 小時) |
地點 | : |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5號溫莎公爵社會服務大廈 |
對象 | : | 人力資源經理會會員(如有餘額,亦歡迎其他NGO員工参加) |
名額 | : | 30 |
語言 | : | 粵語 (輔以英文詞彙) |
費用 | : | 港幣 0.00 |
港幣 0.00 (社聯會員機構職員) | ||
早鳥費用 | : | 港幣 0.00 (在 22/06/2018 或之前繳款, 只限社聯會員機構職員) |
查詢 | : | 2876 2470 or institute@hkcss.org.hk |
主講嘉賓 | 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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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「小型機構人才發展資助計劃」不適用於此課程。其他資助計劃,請參閱按此。